9月9日下午19點,由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法律碩士教育學院主辦,華商(西安)律師事務所承辦的“法治講堂”第12期學術講座在華商(西安)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如期舉辦,并在線上進行同步直播。本次講座主題為“從魯迅案看‘官告官’的民初實踐及其法理”。受華商(西安)律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杜瑋律師邀請,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長吳歡副教授擔任主講嘉賓,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陳璽教授擔任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宋鋆博士、西北大學法學院王若時博士擔任評議人。本次講座在線上同步直播,線上與線下共有百余名師生、律師參與講座。
講座開始,陳璽教授首先表達了對吳歡副教授、宋鋆博士、王若時博士以及線上線下與會的各位師生、律師于百忙之余參加本場講座的由衷感謝,并祝愿大家中秋佳節(jié)愉快。講座從對民國初年魯迅先生狀告民國教育部而向平政院提請訴訟案的概述與介紹開始,對魯迅先生挺身為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學生發(fā)聲的深層原因、本案的審理進程與審理結果、輿論界對本案的觀感與評價等內容進行細致的剖析。
吳歡副教授分別從哪個“魯迅案”、何謂“官告官”、“民初”是何年、誰之“實踐”、為何“法理”、我們怎么“看”、我們看“什么”等幾個方面進行解題,深入解讀了這起曾引起廣泛關注的民初案件,從法律史的角度考察了本案的法理學、行政法學價值與意義。
講座最后,由評議人對講座內容進行評議。宋鋆博士指出,通過對本個案的研究分析,我們能夠對民國時期平政院相對獨立審判地位有所了解,并對關系、人情等因素在民初行政案中的影響。王若時博士指出,本場講座充滿激情與活力,在文獻材料整理及課件呈現方面很有示范意義,并提出民國時期的行政案件可與帝制時期的文官出分案件進行比較研究。講座結束后,與會人員針對所講內容進行了積極的提問,吳歡副教授進行了耐心的解答。講座在熱烈的氛圍中圓滿結束。 |